上海健康医学院具体接待要求
1、迎送。上级部门来校一般安排接、送站。兄弟单位若无特殊要求,一般不安排接送、站。
2、住宿。根据来宾要求帮忙预定宾馆。
3、就餐。确因工作需要,可安排工作客饭1次,标准为不超过50元/人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;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。
4、会谈。根据对口对等原则,安排相应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见、座谈。提前做好会议室布置、准备议程、学校介绍,安排会议签到、拍照,并做好会议记录。
5、参观。根据工作需要和来宾要求安排相应的校内参观,安排好参观行程,通知相关人员做好接待和情况介绍工作。
6、用车。安排集中乘车,合理使用车型,严格控制随行人员。
7、宣传。重大交流活动,接待结束后,应撰写新闻稿。重要接待活动,应通知宣传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。
8. 认真执行接待清单制度,公务活动结束后,如实填写《校内公务接待清单》,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。
9. 接待结束,保留接待公函、签到、议程、照片、校内公务接待清单作为存档资料。